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(稽查类)的通知
另外,在这个时间段滑雪即使不穿厚重的棉衣,驰骋在雪道上也不会感到寒冷。来源: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9-02-17 阅读次数: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省局食品稽查局、药品化妆品(医疗器械)稽查局,有关处室、中心,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、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、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按照《关于印发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“大学习、大培训、大交流、大比武、大考核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鄂食药监文〔2017〕17号)要求,省局决定举办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(稽查类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(一)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(各单位名额为1人);
(二)各县(市、区,含开发区管委会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(各单位名额为1人);
(三)省局人事教育处、食品稽查局、药品化妆品(医疗器械)稽查局、政策法规处、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。
二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培训时间: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。12月21日下午报到,12月25日上午返程。
培训地点:东湖大厦(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,电话:027-67813999)。参加培训人员可乘地铁2号线或4号线到洪山广场站下(E出口),步行10分钟即可到达东湖大厦。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食品稽查现状、形势、任务及有关政策解读;
(二)进口食品、医疗器械稽查打假实务;
(三)广告监测及非法广告查处实务;
(四)投诉举报处理实务;
(五)稽查执法中的行管衔接、行刑衔接实务;
(六)稽查案件管理及考核;
(七)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例解读;
(八)规范执法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中的有关问题;
(九)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安排参训人员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所属县(市、区,含开发区管委会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培训,并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,各地务必于12月19日12:00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(报送电子邮箱:5934798@qq.com)
(二)参加轮训班学员培训和食宿费用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,往返差旅费用由派员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(三)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,武汉市主城区参训人员均不安排住宿。司机及随行人员一律不予安排食宿。
联系人:冷承勇 027-87111592,15392776156
胡玉强 027-87111579,13607124816
仲继东 027-87111545,13971103659
张 婵 18672968577(东湖大厦)
附件: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(稽查类)报名回执表
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